如何发现保险业财务失真以及如何稽查
1、以租购建。即通过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的方式购建固定资产,形成帐外资产。
2、以修代建。将购建资金列作费用,形成帐外资产。
3、超规模购建固定资产,将超规模部分挂帐,或拖欠施工单位资金。
4、虚增固定资产,将资金转至帐外。
对上述问题进行稽查,要采取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卡片帐)与实地查看实物相结合,对超规模基建要重点审查工程决算书(审计意见书)。
(二)隐瞒收入
1、当期保费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
2、应收未收保费未按规定如实反映。
3、隐瞒储金业务。
4、帐外经营。
对上述问题进行稽查,应重点核对业务台帐与保费收入,核对保单合同与业务台帐。通过核对来揭露收入失真的问题。
(三)虚列支出
1、违规理赔
1)关系理赔,支付手续费(回扣)。
2)福利理赔。注意审查有无通过向本单位或本单位职工理赔来套取资金列支福利费及以查戡费名义列支差旅费、旅游费。
3)费用理赔。看是否有套取资金,用于一些费用开支。
2、虚列预防费(防灾费)
对上述问题进行稽查,应重点核对理赔台帐,对一些理赔金额比较大,或涉及交警、银行等关系单位或本部门的理赔,还应进一步抽查业务档案。通过分析金额、有效期、手续、笔迹、发票、图片、代理人资格、可行性等违规线索来发现问题。同时要加大延伸稽查和外调力度以寻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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