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损失应该如何作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损失”是二级科目。债务重组简单的说就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一定的优惠(比如允许债务人少还点钱),这部分优惠,对债务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利得,对债权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利得记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产生的结果是债权人债权减少,其减少的数额即为债务重组损失。那么这种债务重组损失应该如何作会计处理呢?接下来由法律援助中心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与其达成协议或法院裁决作出的让步。这种让步产生的结果是债权人债权减少,其减少的数额即为债务重组损失。
对于债务重组损失可通过以下方式确定其金额,即:债务重组损失=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现在或将来受偿金额-坏账准备。如果债权人未提坏账准备,可通过账面价值直接减去受偿金额来确定。在这个计算式中,“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一般为债权面值即本金或原值,有利息的为面值与利息之和,有溢价、折价的,为面值加尚未摊销溢价(或减尚未摊销的折价),“现在或将来受偿金额”,如果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以受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而定。“坏账准备”金额,按债务重组损失占全部应收债权的比例来冲减该项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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