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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要赔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要赔吗

不一定赔偿。

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是指十八岁以下或由医院证明长期生病和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即自己不能养活自己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

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对超过16周岁继续在全日制学校上学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应抚养到毕业。

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

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残疾者是指伤残等级为1--5级残疾者,6--10级的残疾者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关于必要生活费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75周岁以上的抚养费至少五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再列为单独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按照此规定,赔偿权利人所得赔偿的数额实际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自《侵权责任法》实施后,不再用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个单独的赔偿项目,而是将其数额直接加到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统称为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原告在起诉时,在诉讼请求中不能再列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一赔偿项目,而是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直接加入这一费用即可。法院在判决中,也不列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一项,在依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计算出来后,与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相加后作为“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体现在判决的判项上。故《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与实施前的内涵是不一样的,实施前“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的内涵小,不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实施后,“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的内涵大,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

发生车祸之后的赔偿是多少、赔偿项目怎么样等,建议如果你不知道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怎么样争取赔偿的话,可以委托律师来进行处理。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赔偿的范围跟法律规定,也要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这时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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