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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可赔偿误工费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名誉侵权可赔偿误工费吗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的侵犯时,造成精神损失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向法院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产生误工的,可以请求支付误工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遭受损害的误工费怎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9、误工费是受害人因受伤害不能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额计算,受害人固定收入超过我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收入3倍的,按3倍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受害人上一年的平均收入酌定,也可以参照当地同行业、同等劳力上一年的平均收入酌定。

10、受害人误工时间应根据受害人治疗及恢复所实际需要的时间确定。当事人对误工时间有争议的,可参照受害人伤情和治疗医院出具的治疗时限证明或法医意见等有关证据认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的侵犯时,造成精神损失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向法院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产生误工的,可以请求支付误工费用。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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