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多处伤残怎样索赔?
徐*娟律师:您好!
2007年1月,我姑姑在陕西汉中市骑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经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姑姑负事故的次要责任(2,经法医鉴定,我姑姑头部损伤为七级伤残、脾摘除为八级伤残、肋骨骨折为九级伤残。我姑姑为城镇户口,现在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件,不知这多处伤残,是如何计算伤残赔偿金?请给予指导。谢谢!
咨询人:小敏
2007年8月3日
本律师解答:
关于多处伤残的赔偿在法律实务中是这样处理的;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办法》附录B,B.2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Ai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用文字表述上面的公式就为:
2、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Ai。较合理的算法是:1、存在一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赔偿附加指数;2、Ai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依次类推);
3、但是这个和伤残赔偿指数不一样,不是法定的,所以在实务中的做法不一样。有的是在取值范围内(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0%)由法官自由裁量,比如陕西的有些法院是依据最高的伤残等级再加上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0%,有的是五级以下一个固定值,五级以上一个固定值。
4、赔偿责任系数的确定:主要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法官自由裁量来确定的,机动车与行人相撞的,按照主次划分的,通常大部分的是赔偿的系数为70%,小部分是80%,很少见的是90%和60%,就你姑姑的案件,我只能提供给你原则性的规定,为便于说明问题,暂且将你姑姑的赔偿责任系数设定为X%
因此,结合本案,根据我以往的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经历,关于你姑姑的伤残赔偿金,我提供给你两种计算方法
第一种计算办法:
实际赔偿额=上年度(2006年省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陕西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为9268元元×20年×赔偿责任系数80%×(一个七级的伤残赔偿指数40%+八级伤残赔偿附加指数4%+九级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3%)
第二种计算办法:
实际赔偿额=上年度(2006年省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陕西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为9268元元×20年×赔偿责任系数80%×(最高的伤残等级40%+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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