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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深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城镇标准首次下降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我厅制订了《广东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9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误工费等赔偿项目的,均按该标准执行。广东省公安厅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附表:广东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序号项目标准说明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24870.21(采用新的统计口径)

2007年度32009,2006年度28665.25.

19290.1 11716.27 17699.3 5624 18752.87 17422.11 9987.4 14336.87 4202.3 58347 48954 26352 36396 1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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