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广西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桂公通〔2007〕148号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柳铁两级检察院: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06年度有关统计数字,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二OO七年)

序号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