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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吸收销毁会计凭证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滥用职权吸收销毁会计凭证罪吗

是可以这样的。

吸收犯是事实上有数个不同行为,其中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而只成立一个罪名的犯罪。

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为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罪。涉嫌下列情形者可视为情节严重:

1、隐匿、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上述会计资料涉及的金额或者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和国家利益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3、隐匿、故意销毁行为导致上述会计资料丧失使用价值,致使无法查阅或者查而不明,虚实难辨的;

4、采取纵火焚毁、诬陷嫁祸等恶劣手段实施隐匿、销毁上述会计资料行为的;

5、虽经行政处罚但仍屡教不改、屡罚屡犯的,等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滥用职权的时候,那么一般会构成犯罪,这个犯罪之后是可以吸收毁坏会计凭证罪的,但是只会成立一个罪名,一般构成的是滥用职权销毁会计凭证罪,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援助中心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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