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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核算要求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核算要求是什么
对于兼营不同应税项目的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减免税和没有减免的各项目营业额,这样才能分别确定享受免税的收入和应该征税的收入,否则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条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大家就要清楚在法律上的规定才能依法进行核算。在进行核算的时候就要按照要求进行,这才能符合规定对于企业的经营也会有帮助,大家对此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援助中心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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