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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39.00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990.00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417.00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637.00

5、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012年为24864)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相关规定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①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②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③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对于以上内容要仔细阅读,因为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不一样,所以其标准难免会有出入,在事故发生以后我们要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欢迎你到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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