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2013年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
二、2013年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
三、2013年山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
四、2013年山东省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7393元;
五、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386元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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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 |
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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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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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 |
城镇 |
28264元×20年=565280元 60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28264元;75周岁以上的28264×5年=1413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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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
10620元×20年=212400元 60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10620元;75周岁以上的10620元×5年=53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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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 |
城镇 |
1、17112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义务人数×伤残赔偿系数(死亡的不乘系数) 2、(17112元×20年)÷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17112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17112元×5年)÷扶养义务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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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
1、7393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义务人数×伤残赔偿系数(死亡的不乘系数) 2、(7393元×20年)÷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7393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7393元×5年)÷扶养义务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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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
46386元÷2 =23193元 |
住院伙食补助 |
省内30元/天 省外50元/天 |
精神损害 抚慰金 |
赔偿义务人为个人1000—10000元 赔偿义务人为法人的为五至十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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