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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免赔特约险条款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不计免赔特约险条款

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七、附加险条款中规定的。

责任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计算的,或按照全车盗抢险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基本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彼此独立存在,投保人可选择分别投保,并适用不同的费率。

不计免赔特约险也有自己相应的免赔部分,比如加扣免赔率、附加险免赔、事故责任难确定等。一般保险公司都会在该保险的保险条款中对“不计免赔”的除外责任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说明,车主在投保时要仔细阅读了解这部分条款,避免理赔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在很多时候我们在相关风险事件的时候可能会有经济上面的支出,在这些支出上如果我们提前购买了保险,就会有相应的对我们的帮助,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相关不计免赔特约保险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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