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会计分录
计提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应缴税费--应缴土地使用税缴纳
借:应缴税费--应缴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适用税额各地的标准不一致,具体事宜请您咨询您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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