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类网友问答
问:我弟弟上个月在带女朋友骑摩托车被一部商务车撞了,造成两人都住院治疗,我弟住院费花了6000元左右,他女朋友花了500元左右,出院后我弟弟还要在家调养一个多月才能再工作.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现正处于调解阶段,对方的车子有全保,现在只同意赔偿医疗费及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及护理费\伙食费.外加1000精神损失费及营养费(两个人的),我们觉得太低了
解答:如果伤者没有导致残疾,那么对方调解提出的赔偿范围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就是赔偿额度的问题。另外,在出院后,医生证明的休息期间,应当支付误工工资。
问:事发经过:我的亲戚和他的同伴一起受雇与一个私人车主(个体),为他开车.两人是轮流开的,一人开时另外一人休息.当晚轮到我的亲戚休息时他们的车追了别人的尾,事故鉴定还没出来.可是我的亲戚当场死亡,是被底座生生夹死.他有一对愈70的父母,女儿9岁,儿子4岁,妻子是家庭主妇.一家都是农村户口.他本人只有34岁.我们合理的赔偿有那些?
解答:赔偿范围主要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住宿、误工等费用。
问:事发经过:本人同学的姐夫与别人合乘一辆摩的,被并行而来的货车撞到,并从受害人身上压过。想请问律师如果货车司机不肯培偿,该采取什么方法呢。现在受害人已去世,家中还有两个孩子,一个三岁,另一个两个月,还有两位老人。
解答: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请交警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事故当事人可以对损害可以协商。如果侵害方不肯赔偿,死者的亲属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问:事发经过:小孩闯红灯,司机刹车不及撞上,抢救无效死亡。现对方告上法院,要求索赔40多万。司机又无过错,虽然新交规出台,要保护弱势群体,对方要求也太高了
解答:交通事故中,行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具体应当赔偿多少,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对方的家庭情况确定。
问:事发经过:某日晚6、7点,受害者当晚吃完饭后,四人一起横穿国道回公司,事故路段是下坡路(在出事地点一里以内并未见斑马线),国道的一侧是公司,一侧是小村庄,四人走到路中时,恰巧对面有车,他们就在国道上的双黄色线上候车,在超车道上一辆货车车速行驶较慢,后面一辆车便从货车的左侧超速(压着双黄线侧超车),当皮卡车探出头看清前面的行人时已经撞伤了三人,此时肇事司机下意识的往另一侧(与行使方向相反)急速拐弯,最后撞上受害者,把路边的防护栏撞断,冲入池塘,肇事司机受伤,而受害者在送医过程中身亡。目前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来。肇事方日前只是给了几千元的抢救费开出受害者的死亡证明,其他的医疗费等都没给。昨日肇事方派人与受害者家属协商,同意下付给受害者亲属补偿其误工费、来事故地包车费、差旅费,丧葬费等,并派一辆车护送受害者的骨灰到家,共计大约几万元,并声称此为法律认定责任外的赔偿,付款地点在事故发生地所辖的交警部门。在此过程中,有以下地方需请教:1,目前根据现场看,责任认定可能产生的结果是怎么样,肇事方是否会有刑事责任?2,按此责任以的赔偿标准,受害者家属应该有多少赔偿?如果肇事方与受害者协商赔偿,是否肇事方就可以逃避刑事责任?3,在责任认定书未确认之前,肇事方是否应该先付些医疗费和差旅费等,应该通过何种渠道索取?4,肇事方目前给的几万元是否可以拿,会不会这些就是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如果拿了,肇事方是否可以以次为借口不再赔偿,会不会真的不属于法律赔偿以外。5,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了是否可以不上法院,如果协商不成上诉,此案件应该提出何种诉讼?因为受害者家属都是外地人,是否有必要一直留在这里跟踪此事。6,还有什么方法解决此事最好?
解答:按照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肇事人积极主动赔偿,应当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肇事人是否应当在肇事后马上垫付差旅等费用,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但一般交警在事故发生后,都会要求司机先拿出部分钱来安葬死者。如果司机愿意先交付部分赔款,双方应当在书面协议上注明是什么钱。这不应当影响以后的索赔。至于最后应当赔偿多少,需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在短时间内,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索赔。委托律师之后,由律师代理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家属不必留在事故地。本案存在两种情况,即:1、如果司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双方就赔偿自行协议不成,到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对方不够成犯罪,双方自行协议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
问:您好!请问交通是否有此规定:死亡时间超过7日以上就不属于同起事故?因为此事故的第二人是在二个月后不治而死.这是在交警处听取的.
解答:是否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主要看损害结果与交通事故有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你所讲的不是一起事故是不准确的,应当说是第二个人是否算这次交通事故直接导致死亡的。至于这个人是否是这次交通事故直接导致死亡的,应当由相关鉴定机构作出结论。
问:车主有第三方保险,但在伤者治疗期间拒付医药费,而且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方面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是否必须在15天内提起复议或上诉?可否等病人出院时一便就赔偿问题提起上诉?)就车主拒付药费,是现在上诉好,还是由伤者家属代为支付治疗费用,等最后一便提出索赔?如果要上诉,都有哪些步骤?如果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索赔案件的证据之一,如果你有证据表明该责任认定书存在问题,可以要求法院不予采信该认定书。新的《道路安全法》取消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在15天内申请重新认定的规定,所以,你无法就认定书单独起诉或复议。肇事人拒付医疗费,你可以先起诉医疗费,也可以先治疗,等治疗终结后再起诉。但是,你一定要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一年之内起诉,否则会发生超过诉讼时效死亡风险。
问:我开小车与对方(开三轮电瓶车醉酒驾车)在路上不慎相撞,造成对方右大腿粉碎性骨折,经交警认定为同等责认。现在对方已化去医药费4万多元(基本是我交的),人已出院,但对方就是不肯结案,法院发去传票也不回,怎么办?如果他不来结案,他的误工费是否要算到结案为止(可能有一点伤残)?另:听说我要赔给对方全部损失的80%,而保险公司只赔全部损失的50%,是这样吗?
解答:如果已经向法院起诉,对方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误工工资的计算时间应当以对方受伤治疗和康复实际造成的误工损失来计算。并不是要计到案件结案之日止。对方应当对其误工损失提供证据。对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依法应当减轻你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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