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场女吸毒后跨省"赶场"追尾,发生追尾事故如何处理
【事件经过】
在高速公路的事故停留地段,极易造成二次事故,民警赶到后,立即将事故双方当事人和事故车辆一同带至国道中队做进一步处理。然而,在国道中队办公室里,民警询问得知驾驶人王某驾驶一辆皖A号牌的轿车,行驶至沪陕高速456KM处,由于未与前车保持安全制动距离,追尾撞到王某洪驾驶的苏L号牌轿车的尾部,只有车辆受损,没有人员受伤。本来,这就是一起简单的追尾事故,就当民警在对事故调解处理时,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对劲。民警发现与王某同行车上的三名女子眼神迷离、精神萎靡,不敢直面民警的询问。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这三名女子拖着行李箱急急忙忙往中队外面走,声称自己没受伤,需要尽快乘车离开南京,赶往目的地,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感觉与以往发生事故车辆的随行人员言行举止上有很大的差异。
细心的民警在女子转身时发现,其中两名女子手臂部烫有“烟花”和刀割痕迹,这与吸毒人员的特征比较吻合。随后,民警拦住要走的女子,并对驾车人王某及随车的三名女子上网进行身份比对,发现其中两人有吸毒史,且最后一次强制戒毒在今年四月底。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将此四人控制,逐一进行尿检。在检验过程中,其中一名女子束某在洗手间内一会威胁民警,扬言要马上找人给他们难看,一会又跪地求饶让民警放过她,装疯卖傻、软硬兼施,企图逃脱尿检。民警不为束某的表演所动,坚持要把尿检做完。在尿检过程中,束某还妄想以水当尿来蒙混过关,岂料被国道中队工作人员及时发现,恼羞成怒的束某疯狂地将工作人员抓伤。
检查结果显示,两名女子束某和陈某尿检呈阳性。在尿检结果面前,二女子交代他们四人为娱乐场所工作人员,从安徽某市一会所要赶往江苏某地,在老家安徽临上车时,因毒瘾发作就地吸食毒品,过足瘾后才上车,急着赶去另一个娱乐场所上夜班。束某称,没想到赶路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以为处理结束就没事了,更没想到交警也管治安,吸毒被逮了个正着。目前,束某和陈某已被行政拘留。
【法律解读】
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如何处理
处理方法: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