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让行人撞毁公共设施需要赔偿吗
不管是避让什么,发生事故责任划分都一样。如果被避让的行人、车辆属于违章,那被避让者要负事故责任。但是如果因为避让他们没与他们发生碰撞,而撞了其它行人车辆,被避让的又直接走了又没监控什么的留下记录,那么避让车辆要负全部责任。
所以开车中有句话非常重要:让速不让道。就是宁可急刹车避让,也不打方向避让,急刹车避让撞上了对方责任大,打方向避让撞上了别人你责任大。
大部分驾驶员撞坏护栏后,都会选择马上报警,并主动赔偿,而个别驾驶员却直接驾车离去,就像没有发生一样,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这样的行为,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都是撞护栏,结局却不同】
撞护栏后,他选择了逃逸
6月23日清晨,交警支队四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六虹桥路与站前路西侧的中央护栏有5节被撞毁,而现场并没有肇事车辆,交警也未接到相关报警。随后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和现场勘验,锁定了一辆小型轿车有肇事嫌疑,并联系了该车车主,该肇事司机于当日下午主动来中队投案。
经调查,肇事司机王某,38岁。6月23日凌晨2时10分,王某驾车行经市区站前路与六虹桥路交叉路口西侧地段时,一时困意袭来、操作不当,车头撞到了中央隔离护栏,隔离护栏被撞坏了十多米。当时,王某下车查看后没有报警,就开车离开了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王某除了全额赔付撞毁的护栏之外,还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同时记12分。
当民警问他为何撞坏护栏后逃逸时,王某给的理由让人大跌眼镜:车子今年的保险已经出险两次,为了不让明年的保费上浮,也不想赔偿被撞毁的护栏,一看四下无人,就驾车逃逸了。
无独有偶,5月10日,在市区百里西路,一段近20米的隔离带被公交车撞毁,驾驶员李某驾驶车辆逃离现场。
支队一大队连夜侦破该案,找到了该驾驶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800元,记12分,驾驶证降级的处罚,并且需要赔偿隔离带的损失。
撞护栏逃逸,记12分+拘留+罚款+全额赔偿护栏损失,而且保险公司是不会对你的车损和护栏损失赔一分钱的,还会为你留下不良的交通记录,这些选择逃逸的司机,你后悔了吗?
撞护栏后,他留下并及时报警
7月11日16时31分,因为操作不当,一辆白色凯迪拉克轿车与信河街中心隔离带发生刮擦,犹如推土机一般,将长达20米的隔离带连同泥土、鲜花推倒撞飞。
事故发生后,该车驾驶员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交警,向保险公司报案。
最后,因该起交通事故责任清楚、车辆状态正常、驾驶人证件齐全,交警进行快速处理,为车主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起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护栏损失,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
交通护栏为何频“受伤”?
疲劳驾驶、操作不当是主要原因
在交警部门处理的车辆撞护栏交通事故中,当事驾驶员都或多或少存在疲劳犯困、车速过快等致操作不当而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然而,引发“操作不当”的原因也有很多。
而此类事故,大多都发生在夜间,尤其是凌晨时段,这是由于夜间行车视线较差,驾驶员容易疲劳,若不注意观察道路情况,车速过快时遇超车、避让行人等突发状况就很容易导致事故。
同时,很多驾驶员自身有不良的驾驶习惯,如疲劳驾驶、酒驾、开车打手机、单手掌握方向盘、穿高跟鞋开车等,也是引发事故的原因。
为何撞了就跑?侥幸心理在作怪!
在以往撞毁护栏逃逸的交通事故中,民警发现,驾驶员之所以逃逸,普遍存在几种心理。
1、认为自己车辆损失很小,可以自行修理,完全没想到要赔偿隔离带的损失。
2、车辆没有买“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保险公司不赔偿,于是一走了之。
3、担心受到家人的责骂。
4、担心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
5、三更半夜,没人看到。
这样的侥幸心理,这样不负责任的司机,你们没想过,交警部门会有N种侦查手段,可以让你无处遁形!
撞坏护栏,该怎么处理?
选择留下,马上报警
护栏属于道路交通设施,是社会公共财产的一部分。安装护栏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减少行车冲突点、优化交通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的重要保障。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若主动报案,且交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有第三方责任险,该赔偿金可由保险公司出。若选择肇事逃逸的话,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驾驶员除自掏腰包支付相应赔偿外,还将担负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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