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交通事故中刑事责任的认定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在进行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之前,人们往往要收集哪些方便的证据呢?交通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如果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委托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损害得到赔偿要配合交通事故律师走完以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1、不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对不构成犯罪的,交巡警部门负责接处警,勘察事故现场,固定有关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综合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最初受理的单位应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出现纠纷时,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不组织调解工作,直接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为解决因非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事故。交巡警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共同负责接处警,负责事故现场前期处置工作,勘察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交巡警部门向派出所、刑侦部门提供《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析事故原因,同时根据案情发展情况及案件性质,及时移交刑侦部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第33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处罚,追究肇事者相应的刑事责任。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这就是说:道路以内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第二款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这一规定就是说:发生在非道路的重大交通事故,分别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
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向交警部门报案时,交警部门往往以不属于交通事故为由,推给派出所或者事故发生地点所属单位相关人员处理。根据《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也有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由此可见,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和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都具有法定义务,至于是由交警部门处理还是由基层派出所处理,取决于内部分工。对于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发生非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案,由公安部门处理。对于不涉嫌犯罪的非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负责接处警,勘察事故现场,固定有关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综合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最初受理的单位应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出现纠纷时,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不组织调解工作,直接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涉嫌犯罪的非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共同负责接处警,负责事故现场前期处置工作,勘察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交警部门向派出所、刑侦部门提供《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析事故原因,同时根据案件发展情况及案件性质,及时移交刑侦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追究肇事者相应的刑事责任。
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对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进行责任认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调查结论可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各种处罚,不能适用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否则,将可能引起行政诉讼。
如果需对当事人的某些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比如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违章行为单独处罚。
如果需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应依照刑法第134条、135条、233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亦不能适用刑法第133条有关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非道路交通事故中刑事责任的认定”,通过上文为大家讲解了非道路交通事故中刑事责任的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让大家明白了非道路上也会发生交通,这是大家值得注意的。不管是道路上还是非道路上的车辆,我们都有安全驾驶。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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