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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提复议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如何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_县___镇___村。

被申请人:_________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_______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_________县公安局对肇事人_________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有关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提复议的一些相关资料,通过以上资料我们可以知道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都是要通知交警来处理相关的责任认定程序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希望以上资料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TAG标签: 责任 事故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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