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交通事故不服交警处理怎样申诉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交通事故不服交警处理怎样申诉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交通事故不服交警处理怎样申诉”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对此依旧感到困惑,或者您还有什么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您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一步咨询。

TAG标签: 交通事故 事故 责任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