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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医疗救治费用与车损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交通事故中医疗救治费用与车损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或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然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此外对于车损,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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