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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期限是多久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有什么期限”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TAG标签: 交通事故 鉴定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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