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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人对方十级伤残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撞了人对方十级伤残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撞伤了人造成十级伤残的,责任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才是最佳鉴定时机 

伤者可以做伤残鉴定的时间,叫做鉴定时机。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简单来说,我们一般可以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把握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

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常见的交通事故损伤,比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等等,这些损伤都有可能出现并发症,从而影响鉴定结论。所以,对于类似这样的损伤,在并发症和后遗症确定之后,再做伤残鉴定,才能保障伤者的权益最大化。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

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当在伤者出院后马上进行,这个时候治疗已经终结,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因此,对于此类损伤,伤者一定要及时地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3、对于损伤可能需要做二次手术的

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去做伤残鉴定,可能已经达不到伤残级别。如有的伤者一定要等取完钢板后再去做伤残鉴定,大部分都没有伤残级别。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撞伤了人造成十级伤残的,责任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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