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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何区别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首先,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再次,是法律后果不同。代位继承是一个继承过程,而转继承是两个继承过程。

最后,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

相关法律法规: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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