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与一般合同有什么区别
案例:我年老力衰,与侄儿甲订立一个遗赠扶养协议,有一次和村里人聊天,一位老人说,协议就是个合同。我觉得不对劲儿,这个协议跟一般的合同应该不太一样吧?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所订立的关于遗赠和扶养关系的协议,这一协议是我国《继承法》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特殊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是这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本质上讲,遗赠扶养协议是一个合同,因而具有合同的法律特征,但是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归纳起来,二者有如下的差别:
1、遗赠扶养协议有自己的特定的主体,特定的标的。特定的主体是扶养人和被扶养的人,其他与遗赠扶养协议无关的任何人都不得成为遗赠扶养的人,其他与遗赠扶养协议无关的任何人都不得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特定的标的是一方接受他方供养,让与自己的财产,另一方尽生养死葬的义务,有接受遗产的权利。
2、遗赠扶养协议在权利义务产生的时间上与一般合同不同。扶养方所尽的扶养义务和他要取得的遗产权利在时间上间隔很长,而一般合同有即时清偿的,也在过一段时间才履行的。一般而言,权利与的享有与履行是同时的,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所以说这位老人只说对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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