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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遗赠给情人房产有效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咨询:我父母感情不好,闹离婚多年,我母亲为了我忍气吞声,苦心维系这个家,只要父亲不离婚,就会放任他所有的行为。就这样,我的父亲与十年前就搬出去,与他的情人生活并同居。春节前,我的父亲癌症晚期,基本都是那个女人照顾,但我和我的母亲也有探望。不幸的是,父亲没能等到过年就病逝了,是我们家族一起给他办的后事,买了墓地,已经安葬。可是,我们最近接到法院的传票,那个女人居然凭着遗嘱把我们起诉了,要争房产的一半份额。

回答:在开庭答辩时,认真审查对方的遗嘱,看看是否符合形式要件,有没有法律效力。这个案件看有点违背常理和公德,不容易被接受。但是,从你父亲的方面考虑,他也有他的权利,即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如果你父亲在世,通过赠与的方式,将夫妻财产中的属于他自己的份额赠与别人或情人,你母亲是有权利干预和抵制的,还可以通过诉讼将赠予的财产追讨回来。但是,你父亲通过遗嘱遗赠的形式处分遗产,这似乎又符合《继承法》的规定,这也是你和你母亲作为法定继承人所面临的尴尬。

建议:首先主张遗嘱无效,找一些证据证明他们的不正当关系,证明你和你母亲对你父亲履行了扶助和赡养义务,至少可以主张部分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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