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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时受赠方如何纳税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屋赠与时受赠方怎样纳税

受赠方需缴纳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契税的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房屋赠与时受赠方怎样纳税”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的受赠人需要交纳的税费主要是房屋契税,房屋赠与的契税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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