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未成年子女离婚时能否分割
房产赠予未成年子女离婚时能否分割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除非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即使是父母也不能随意处分。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 可能基于各种考虑而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但并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未成年子女,而应审查夫妻双方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真实意思表示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 那么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适宜。
从常理上看,子女确实在购房时没有出钱,房子是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但是,从我国相关法律来看,判断房屋的所有权是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即房屋的产权归属以产权登记为准。虽然未成年子女没有出资,但是父母一致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这个行为就可以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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