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对方不接受合同有效吗
赠与协议对方不接受合同有效吗
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同时,赠与合同本身属于单务合同,但不动产还是动产,需要受赠与人积极的行为,如动产交付和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都需要赠与人来配合和办理,否则,并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
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然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赠与协议是不成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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