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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女争遗产 难证父女亲子关系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非婚生女争遗产难证父女亲子关系

成都女士王*婷为自己3岁的非婚生女儿的身份历经波折:她说自己和同居男友陈*华(化名)生育了一个3岁的女儿王*倩(化名),还留下了巨额财富。但还没等到两人办理结婚证,同居男友就在车祸中不幸身亡。留下的遗产,被同居男友的父母和两个婚生子女协议分割,而自己的非婚生女儿被排除在外。为了争取女儿的份额,王*婷代理女儿在成都法院打起了遗产继承官司。

据王*婷介绍,自己和同居男友陈*华系河南老乡,两人在各自结束了一段婚姻后走到了一起。2010年2月,陈*华离婚,同年下半年与王*婷同居,并于2011年9月生下女儿王*倩。王*婷表示,由于户口簿和生意的一些原因,自己和陈*华的结婚证迟迟没能办理。

2013年10月8日,陈*华在从成都前往绵阳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当场身亡,“那段时间整个人都处于悲痛中,没有精力处理遗产继承的问题。”

陈*华去世后的11月4日,其父母和两个婚生子女共同签署了一份遗产继承协议,协议陈*华生前经营的一家建筑工程咨询公司的所有股份由这4位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并经全体继承人协商决定,该公司的所有股份由陈*华的婚生儿子陈-松一人继承,其余继承人自愿放弃公司股权继承权。据工商档案查询资料显示,这家建筑工程咨询公司在协议继承后不久,办理了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将原法人代表陈*华变更登记为陈-松。

陈*华父母在协议继承后,于2014年1月相继去世,其继承份额由他们的被继承人转继承。由于女儿王*倩被排除在数千万资产的继承之外,王*婷以女儿王*倩的名义起诉了陈*华的2个婚生子女和其他继承人。要想帮女儿争夺这份财产,首先需要证明王*倩与死者陈*华的亲子关系,王*婷带着自称系陈*华身前所用的剃须刀检材申请了亲子鉴定。2013年11月25日,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所依据王*婷送检的胡须和其女儿王*倩的血液进行了亲子鉴定,并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支持被检父亲与孩子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除了这份亲子鉴定报告,王*婷还收集了多份证明亲子关系的生活材料。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本案的第一被告陈-松,他表示自己不认识王*倩母女,虽然自己是案件当事人,但并没有参与案件的具体处理,目前案件进展情况,自己并不清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

要证明两人亲子关系的直接证据系这份亲子鉴定报告,而这份鉴定的待测父亲样本由王*婷单方提供,虽然能够证明待测样本与王*倩的亲子关系,但无法证明待测样本来自陈*华,因此这个鉴定意见不能当然证明王*倩与死者陈*华的亲子关系。对于其他证明材料,一审法院未作认定,并据此亲子鉴定报告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王*婷不服一审判决代女儿王*倩提起上诉,近日,成都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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