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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愿意成为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如果继承人愿意成为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只能由继承人继承其合伙份额,不能成为合伙人。

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合伙企业跟公司相比,更倾向于人合性,全体合伙人合伙经营、共担风险,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相互配合尤为重要,《合伙企业法》保护的是合伙人的意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由于合伙人资格的继承取得,不是当然发生继承,而必须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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