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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需要见证人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网友咨询:
我伯父至今未婚,没子女,现有一间地基,原来是我爸爸和叔叔在抚养,可现在我叔叔儿子要拿我伯父的地基造房,他跟我伯父两个去公证处公证了,而且没有跟我、爸爸还有姑姑亲戚家人商量就去公证了,在没有见证人的情况下写下的遗赠协议书有效吗?
律师解答: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需要通过遗嘱的方式来赠与,亲笔书写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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