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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使用的方式有哪些,使用年限是多少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我国土地使用的方式

人类最早对土地的利用是直接从土地上获取野兽、植物果实等食品;随着人类社会分工和原始农业的产生,人类开始通过播种、收获等农业活动获得粮食等农产品;现在,人们常说的土地利用已经是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行为了。

我国土地使用的方式:国有的土地主要用于非农业方面,比如商业、学校、机关、部队等的建设活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用来进行农业生产等活动。

土地利用的基本内容包括:土地资源的调查、分类、统计;土地利用程度、结构、效益等现状分析;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土地保护。

土地资源的调查、分类、统计是土地利用的基础性工作,为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了科学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为更合理地利用土地指明了方向;土地利用规划用于指导今后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土地开发是土地的广度和深度利用。

二、土地使用年限

凡与规划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见对于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权应当自动延期,这种延期属于无偿办理,可以重复延续;而非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应当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其中属于出让土地的,因重新缴纳出让金,属于设定使用期限的划拨用地,需要根据法定条件重新申请办理划拨手续或出让手续,这种情形下因土地使用人属于规定,应当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而是否能够划拨土地,则需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于没有设置使用权期限的划拨土地,就不用担心期限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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