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手续的步骤
1、房屋评估
评估公司要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层、楼龄等因素确定房屋的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在办理时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财产凭证。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应当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若部分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应由放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其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3、房屋测绘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二)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三)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申请人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文书以及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领取回执。经过审核无误后发放已经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支付的费用包括: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的,不需要缴纳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获得房产,则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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