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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儿媳或女婿有继承权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答:你的大儿媳在你死后是有权作为继承人继承你的遗产的。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此,儿媳没有被列入继承人范围。但是,鉴于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的特殊性,《继承法》第十二条作出了特别性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从你来信所述情况看,在你丈夫和大儿子去世后,大儿媳虽然没有承担你的全部生活费用,但却一直与你共同生活,并精心照顾着你,应当认定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所以她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你的遗产。如果你不放心,害怕将来在遗产分割方面发生纠纷,大儿媳的权益被侵犯,你也可以现在立份遗嘱,在遗嘱中确定大儿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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