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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存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怎么办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申请条件:继承双方申请
设定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5.完税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收费
6、发证
收费标准: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80元/件;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存量房转让手续费非住宅的按交易额的1%收取,住宅每平方6元
查档费:100元/证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8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金厦广场三楼大厅、沈阳市浑南新区银卡东路6号(浑南综合办公楼)二楼、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三和大厦五楼(于洪广场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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