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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存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怎么办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申请条件:继承双方申请

设定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5.完税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收费

6、发证

收费标准: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80元/件;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存量房转让手续费非住宅的按交易额的1%收取,住宅每平方6元

查档费:100元/证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8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金厦广场三楼大厅、沈阳市浑南新区银卡东路6号(浑南综合办公楼)二楼、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三和大厦五楼(于洪广场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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