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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债务是否还需偿还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债务是否还需偿还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被继承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要求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可以要求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偿还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办法对遗产进行继承,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

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

别外,丧偶的儿媳与公婆,丧偶的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有不少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尽了抚养义务,这种道德风尚是十分可贵的。因此,《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此可见,是否尽了赡养义务是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能继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遗产的前提条件。只要符合这一条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响,他们继承的遗产也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

三、遗产继承法分配比例是什么?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按《继承法》规定,配偶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死者与继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相同比例继承,也就是按照人头平均分配。

从上面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债务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中对于债务的处理一定要及时,并且按照规定进行,否则会造成一系列的麻烦,导致人们吃上官司,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大家也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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