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遗腹子继承份额怎么分割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遗腹子继承份额怎么分割

案情:

谢某是位汽车驾驶员,家庭经济状况较好。谢某生育三个儿子,其妻早年去世。2005年5月,谢某的第三个儿子因车祸而死亡,此时,其妻子肖某已怀孕6个月。同年10月,谢某突然发病死亡,安葬完毕之后,其长子与次子将遗留的11万元的现金和一栋价值16万元的楼房进行了分割。肖某得知后,遂向两位大哥提出异议,认为其怀孕胎儿应分得一份遗产。为此,两位大哥反对,认为弟弟已去世,肖某腹中胎儿不具有继承权。故肖某诉至法院,要求保护腹中胎儿的合法权益。

律师分析:

依据《继承法》第28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之规定,肖某腹中的胎儿是具有继承权的,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应予保护。根据《继承法》第11条规定,本案中被继承人谢某的第三个儿子先于其死亡,第三个儿子应得的遗产份额应由胎儿代位继承。因此,谢某的长子与次子两人分割遗产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应为胎儿保留三分之一的遗产份额。

律师解读:

本案涉及两个法律问题,第一、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第二、胎儿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1、法律对遗腹子及代位继承如何定义?

遗腹子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他的妻子正怀孕的尚未出生的子女。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2、遗腹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之规定,腹中胎儿是需要预留遗产份额的,应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共有三种情形:1、当出生的胎儿为活体时,胎儿可以取得该份遗产;2、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原保留的遗产份额仍视为被继承人尚未分割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依法分配;3、如果该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不久后死亡,则原来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当属于胎儿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3、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

针对本案情况,涉及到代位继承问题,依据《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此可见,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死亡时间: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范围: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3、代位继承人范围: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和遗赠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根据国家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所以如果胎儿出生了那么就能够分得遗产,胎儿没有出生,这个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律师推荐:北京律师  浙江律师   深圳律师   江苏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