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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母死亡后,继父母是继子女的法定继承人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生父母死亡后,继父母是继子女的法定继承人吗

《民法通则》第16条和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1条至第19条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处理监护权纠纷的法律依据。在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案件中,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确认监护人时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继父母在与继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消灭后,仍然有抚养继子女的法定义务。因此,对于曾经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来说,其生父母死亡后,继父母并非未成年继子女当然的法定监护人。

二、法定继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法律地位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父、母离婚后另一方带子女后形成的。我国将继父母与继子的关系分成两类:

(1)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2)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直系姻亲关系。我国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相同。

2.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之间有无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亦然。如果没有抚养关系,则相互之间无继承权。

小编认为,只要是能让孩子健康成长,生父母的财产,无论给继父母,还是给孩子都无所谓,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第一位的。有钱的快乐也比不了健康的快乐。如果您还要别的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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