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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继承需要的材料以及流程都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经济适用房继承需要的材料以及流程都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继承需要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

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

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

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

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其中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同籍户口本(复印件并交验原件);除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经济适用房继承流程都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死亡后相关问题的处理暂行办法》房屋权利人死亡后,继承人均为申请家庭成员的,可申请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房屋已经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人中部分或全部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可按规定向政府缴纳该经济适用住房应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继承人可主张分割经适房按照规定回购所得价款,亦可等到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办理权属登记。而对于保障房上市交易,成都市有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的,购房者可申请完善产权上市交易,增值收益的60%要上缴。

因此,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但是在办理继承的时候需要带上相应的材料并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办理。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申请人来说需要有这方面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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