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1、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
2、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
3、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放弃。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继承人对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否有效,关键看他作出表示的时间是否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并且是明确、非默示的意思表示。
大家看完本文之后都清楚了吧,在遗产继承中,我们就要知道对于放弃继承权就要知道这些注意事项,才能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大家看完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关系到财产的问题,继承人一定要考虑清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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