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如何交税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如何交税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物权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一、买方:契税
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
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
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
4、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5、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二、卖方:营业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总价*5.6%
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卖方: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
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出售继承房屋的,需要交纳的税费是比较多的,包括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具体的费用可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税务局查询。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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