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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如何交税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如何交税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物权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一、买方:契税

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

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

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

4、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5、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二、卖方:营业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总价*5.6%

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卖方: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

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出售继承房屋的,需要交纳的税费是比较多的,包括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具体的费用可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税务局查询。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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