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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要去公证处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遗嘱继承要去公证处吗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的,是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但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的,是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但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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