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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对收入来源高低有规定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继承法对收入来源高低有规定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一般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通俗说就是连最基本生活都保障不了的人,比如被继承人死后无人抚养又不能赚钱养活自己的孩子,或者没人照顾身患疾病什么都干不了的老人等等。根据法官裁定必要份额,以求保证继承人最基本的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8.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37.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61.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继承法中是有相应的规定的,比如说第19条中就规定了,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的人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且还可以适当增加,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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