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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形下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哪种情形下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

(一)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四)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五)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六)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七)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八)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九)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十)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十一)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十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说这个土地是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话,那么是不可以进行确权的,而且对于那些一个家庭有几个宅基地,那种情况也是不可以进行确权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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