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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继承人需要到场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继承房屋继承人需要到场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是的,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在场,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可以委托人把房产证办了,但是需要有正式的委托协议。如果一直不处理,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到时在凭判决书过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15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中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对于继承房产这种情况,一般并不需要所有的继承人都要到场,对于不能到场的继承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或者是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在继承房产的时候,一般都是以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来分配产权的,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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