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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赡养的人能继承老人的土地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不尽赡养的人能继承老人的土地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土地不能继承,只有优先承包。

关于土地承包权:

农村集体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而不是个人,不存在继承问题,一户之内的成员都有承包权。因为集体土地属村集体所有,对于一户的土地承包权,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才有权收回,不存在对某个人的承包权的收回。

针对老人以后的遗产继承问题:

(1)未立遗嘱的法定继承: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才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老人的遗产。问题中既然说儿媳不赡养老人,儿媳就并不在老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中。儿子先于老人去世,儿子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儿子对老人遗产进行继承,是为代位继承。注意只能限于儿子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儿媳妇不能代位继承老人的遗产,老人的孙子可以代位继承老人的遗产。但是如果孙子未尽赡养义务,要看孙子年纪多大,是否有赡养老人的经济能力,如果有能力赡养而不赡养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2)立有遗嘱的遗嘱继承:如果老人生前立有遗嘱,就要按遗嘱执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不管子女有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这个老人的土地都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老人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这个只有使用权,对于非农村户口的而且还不可以承包,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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