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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子女一定就可以继承财产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婚生子女一定就可以继承财产吗

不一定,如果有遗嘱要求财产不给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就没有继承财产权利。

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的继承就要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如果死亡人在遗嘱中没有把婚生子女列为有权继承财产的人,那么婚生子女就无法继承到财产。

法律规定

《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如果在遗嘱的干预上,遗嘱里面没有分给婚生子女继承权,那么就算是婚生子女也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的,不要认为婚生子女绝对能继承遗产。关于婚生子女继承财产的具体规定,想要通过法律完美解决可以就此问题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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