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如何评估
房产继承如何评估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继承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如果要评估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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