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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去世后,亲人能继承征地补偿款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被征收人去世后,亲人能继承征地补偿款吗

可以。

如果去世的被征收人具有补偿款,其补偿款的继承应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即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确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根据该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如果确定辞世的当事人可以获得补偿,也确定了继承人,那么该继承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呢?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征收方征收土地的,需要给予被征收方相应的征收补偿款,主要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助费。但是继承人并不是能够获得上述的所有补偿款,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可知,土地补偿款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属于被征收方的私人财产,其在征收过程中属于被征收人所有,被征收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所有。而对于安置补助费而言,其处理需要先行判定被征收人的死亡是否在统计在册人口之后,若在册人口中有被征收人,即便其后续死亡了,其依旧有安置补助费,该部分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

二、土地被征收后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吗?

土地被征收后残疾赔偿金也不一定是按照城镇标准计算的,具体要看当地的征地政策。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计算的情形是:

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

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成为“失地农民”;

被征收人去世后,亲人能继承征地补偿款吗?被征收人去世后留下的征地补偿款是可以按照遗产来进行分配,由符合条件的继承者来继承。被征收人去世后继承者因为补偿款分配产生了纠纷应该要怎么做,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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