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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房土地挂牌出让金低于市场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棚改房土地挂牌出让金低于市场吗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棚户区改造土地出让金低于市场标准,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按土地交易价格按一定的比例收取的,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的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棚户区改造政策如何补偿

(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棚户区改造土地出让金低于市场标准,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按土地交易价格按一定的比例收取的,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的40%。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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